中興大學 EMBA 越南台商組–秋季學分班 開始招生,9/12報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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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A 學分班提供您在職進修管道,並讓將來有意進入本校 EMBA 就學的您預作準備。 招 生 辦 法
【上課時間】 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1 月。每門課程為 2 學分,上課期間為每月隔周之星期六 日(連續二天),共二個週末,每次上課時間為 9:00-17:00。
【上課地點】以越南胡志明市為主,因應課程設計,亦有機會至他地採異地教學。
【報名資格】凡具有中華民國護照之臺灣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或具外國國籍身份者,學歷
須為學士學位或具備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者。
【招生人數】與 EMBA 在校生共同上課,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報名時間】於 9 月 12 日(星期四)完成報名並完成繳費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方式】採通訊或 EMAIL 報名
【錄取通知】以 email 寄發錄取、繳費及上課通知,故請務必填寫正確 email 與聯繫電話。
<課 程 費 用 與 修 業 規 定>
【收費標準】免報名費;每學分新台幣 12,000 元整,每門課新台幣 24,000 元,錄取後將另行 email 繳費通知。
【修課證明】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抬頭:國立中興大學)或以現金至學校繳交。
【修課證明】每學期按實際修畢學分數,凡達及格成績為 70 者,授予「EMBA 學分證明書」。於本季課程結束 40 天內,統一郵寄予學員。
【學分抵免】入學後持學分證明書,依「國立中興大學高階經理人碩士在職專班學分抵免辦法 辦理,最高可抵免 18 學分。
註 1:本學分班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須經本校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 辦理,畢業後取得「國立中興大學高階經理人士在職專班-管理碩士學位」證書。
【退費規則】繳費後,除因本人重大疾病(持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兵役召集(持召集令)得申請 退費外,其餘概不退費。繳費後,開課前退還所繳學費九成;開課後未逾全部課 程三分之一時數無法就讀者,得申請退回所繳學費之五成;開課後逾全部課程三 分之一無法上課者,則不退費。出席未達總時數三分之二以上者,恕不核發結業 證書。秋 季 班 預 計
※ 上課時間:星期六、日:09:00~17:00
<中興大學 EMBA 聯繫方式>
【官網】http://emba.nchu.edu.tw/emba/index.php
【電話】886-4-2284-0830 分機 462 ,吳小姐
【Email】heute@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