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組織法》和《外貿管理法》,政府對邊境居民、貿易商和跨境貨物的標準

根據《政府組織法》和《外貿管理法》,政府對邊境居民、貿易商和跨境貨物的標準

21/10/2024 03:25 PM 223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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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政府於2024年10月4日頒布了第122/2024/NĐ-CP號法令,旨在修改和補充2018年1月23日第14/2018/NĐ-CP號法令中有關邊境貿易活動的若干條款。根據《政府組織法》和《外貿管理法》,政府對邊境居民、貿易商和跨境貨物的標準進行了更新。

    主要修改包括:邊境居民的定義為戶籍位於部分行政邊界與國家陸地邊界重合的越南公民;支付方式可通過銀行、清算或現金進行;跨境商品必須符合進口國標準、品質及追溯要求。此外,越南及共同邊界國家的貿易商和貨物運輸者需遵守新的邊境檢查和監控規定,並接受專業管理部門的檢查。

    該法令將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2029年起,邊境居民需親自辦理進出口手續,並調整免稅次數及金額。自2030年起,所有貨物進出口手續只能在指定的國際口岸或邊境開放地區進行。此法令旨在加強邊境貿易的規範性,促進合法貿易並保障邊境安全。全文請參閱隨附檔案。謝謝🤝🤝🤝
         (如需要簡體版請告知,謝謝)

                   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
                         投資經營委員會
                               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