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_180-2024-NĐ-CP號議定

政府_180-2024-NĐ-CP號議定

18/01/2025 04:23 PM 296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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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愛的客戶 您好:

    越南政府於2024年12月31日頒布第180/2024/NĐ-CP號法令,規定自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商品和服務的增值稅繼續減免2%。

    適用對象
    減稅適用於目前稅率為10%的商品和服務,以下除外:
    1. 電信、金融、銀行、證券、保險、不動產經營、金屬及其製品、非煤炭礦產品、焦炭、精煉石油、化學品。
    2. 受特殊消費稅的商品和服務。
    3. 信息技術相關產品和服務。

    煤炭產品規定
    • 開採後直接銷售的煤炭可享增值稅減免。
    • 開採以外其他環節銷售的煤炭不適用減免。

    其他規定
    • 若商品和服務已屬《2008年增值稅法》規定的免稅或適用5%稅率範疇,不適用減免政策。
    • 採用扣除法計稅的經營單位稅率降為8%。
    • 採收入比例計稅的經營者,其稅率減少20%。

    生效日期
    法令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全文請參閱隨附鏈接,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