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台商會會員 您好:
越南政府於2025年12月31日頒布第359/2025/NĐ-CP號議定,旨在修改、補充第181/2025/NĐ-CP號議定,重點包括:明確企業、合作社在商業環節轉售未深加工或僅初步加工之農林漁牧產品的增值稅處理方式;依申報方法不同,分別適用免申報、5%或1%計稅規定;同時廢止有關退稅須以賣方已申報、繳納增值稅為條件之規定。議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並適用於已提交但尚未決定之退稅申請。
全文請參閱隨附檔案。謝謝🤝🤝🤝
敬愛的台商會會員 您好:
越南政府於2025年12月31日頒布第359/2025/NĐ-CP號議定,旨在修改、補充第181/2025/NĐ-CP號議定,重點包括:明確企業、合作社在商業環節轉售未深加工或僅初步加工之農林漁牧產品的增值稅處理方式;依申報方法不同,分別適用免申報、5%或1%計稅規定;同時廢止有關退稅須以賣方已申報、繳納增值稅為條件之規定。議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並適用於已提交但尚未決定之退稅申請。
全文請參閱隨附檔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