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個人及企業減徵個人所得稅及企業所得稅 決議

關於對個人及企業減徵個人所得稅及企業所得稅 決議

07/09/2026 10:01 AM 15 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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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愛的台商會會員 您好:

    越南國會於2026年8月24日通過第43/2026/QH16號決議,符合條件之居民個人營業者、企業及組織,2026及2027課稅年度所得稅應納稅額可減徵30%。

    居民個人營業者及企業如2026、2027年度年營業收入均不超過100億越南盾,即適用本項減徵。已享有租稅優惠之企業,應以優惠後應納稅額計算;分割、分立後企業亦須注意營業收入門檻。

    本決議自2026年8月24日起生效。全文請參閱隨附檔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