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國勞工商務簽證

關於外國勞工商務簽證

07/11/2024 08:55 AM 1187 看法

    1. 根據第152/2020/NĐ-CP號議定第7條第8款,進入越南擔任管理者、執行長、專家或技術勞工的外國勞工,若滿足以下條件,則豁免工作證:

    (i) 每次入境的工作時間必須少於30 天,且 (ii) 一年內入境次數不得超過3 次。

    因此,要滿足上述無工作證工作的條件,則:

    a. 外國人可以申請「一個月單次入境DN1簽證」。授予次數最多為3次/年。

    b. 外國人可以申請「三個月多次入境DN1簽證」,但每次出入境必須保證在越南工作時間少於30天/每次。每次出入境計為1次,併計入3次/年的限額。

    2. 根據網上相關發布訊息,出入境管理局僅批准並允許「一個月單次入境,2次/年的DN1簽證」是不符合第152/2020/NĐ-CP號議定第7條第8款的規定。

    據查詢出入境管理局的正式資訊官網上,目前沒有關於「一個月單次入境,2次/年的DN1簽證」或進一步收緊商務簽證的任何通知/文件。

    因此,網上發佈內容為非官方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如果確實有此問題,可以引用第152/2020/NĐ-CP號議定第7條第8款的規定向國家審權機關解釋。

     

        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
                         投資經營委員會
                               提供參考

    如有問題,請諮詢 孔祥平 主委
    手機: +84 913125253
    📬微信: ew38603888
    📬LINE: ew38603999
    📬E-MAIL: business@everwin-group.com
    官網:everwin-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