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石會長與黃怡銘副會長代表商會與平陽省勞動廳 副經理、出入境管理局 公安長、工業區管理局 科長,反應會員企業在申請工作證上碰到的問題,對於企業一再反應的工作經驗問題,副經理也提到,7月的國家會議會反應給上級單位,七月會議結束後是否會有新的公文發佈。
越南工作許可證的職位要求如下:
1. 專家:具有海外機構、組織或企業證明為專家之證明書,且須擁有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以及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2. 管理階級:管理人員是企業或機構的總負責人,申請條件與上述專家申請條件相同,但若該申請者沒有大學學位,則必須擁有超過五年的相關工作經驗。
3.技術人員:在其專業科系須受過至少一年的培訓,並且在其專業領域至少有三年的培訓經歷。
越南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期與延期
根據第 152/2020/ND-CP 號法令的規定,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期為 02 年,並且可以按照越南工作許可證延期程式再延期 02 年(可延簽一次)。延期的工作許可證到期時,如果雇主繼續雇用此外國雇員,則雇主應按照相同的程式獲得新的工作許可證。
在越南申請工作許可證時,以下人員不需要具有大學學位:
負責管理公司的外籍人士,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會主席、董事會成員或公司總裁。
在特定技術領域或其他專業接受過至少一年 (大專/中專)培訓的技術工人或在相關職位上 具有至少5年的就業證明。
具有至少5年從業資格證書和相關崗位專業執業證書的外國專家。
如果在申請工作證期間暫住證到期:
可向勞動廳或工業區管理局出證明,然後拿到出入境管理局可申請延簽暫住證 1個月(可申請兩次)。